一、培訓對象
非高危行業企業(礦山、金屬冶煉、道路運輸、建筑施工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業企業除外)未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書或已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書需要再培訓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
二、培訓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基礎管理知識。
(四)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
(五)常見生產安全事故防治。
(六)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
(八)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九)消防安全知識、火災事故案例分析。
(十)有限空間及作業安全管理。
(十一)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